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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3章 低调的奢华


  严格来说,沈月遥还真就是是来玩的。
  如果有重要任务的话,她怎么会带上春透、岁儿,甚至是李愔和李祐?
  就像程光说的,如果沈月遥他们这一群人被敌人抓了,这场战争,不用打,大寅都是输得不能再输了。
  所以,沈月遥只不过是想去辽东走一趟罢了。
  在玩的途中,顺便办一些事情。
  除此之外,也是为了躲一个人。
  ...
  泾阳县,秦家大宅!
  柴令武带着一对拳套,死命得拿院子里那株腊梅树撒气。
  “让你们不带我!让你们不带我!”
  这柴令武便是柴权的大儿子,上次谈过之后他和程光都把儿子送了过来学习。
  此次高句丽之行,李祐和李愔两个小的都跟着,偏偏没有柴令武。
  不过,这也没办法,抽签决定看家的人选,谁让柴令武倒霉?
  沈月遥不在,关系好的人都知道,自然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上门。
  门房老吴也闲了下来,不用整天闷在门口的小房子里。
  他胆战心惊的站在柴令武旁边,苦口婆心的道:“这棵腊梅是咱家王妃最喜欢的,您能不能不拿它撒气?”
  柴令武瞪了老吴一眼,“要不,我拿你撒气?”
  老吴脸色一白,赶紧跑路,一溜烟就钻回了自己的小房子里。
  柴令武哼哼几声,继续发泄自己的委屈。
  ……
  转眼便是三天!
  远征大军严格遵守着,每天只行进一百里的速度。
  上午五十里,下午五十里,不多不少。
  沈月遥的车队,始终跟在辅兵营的后边,不掺和军务。
  只有到了休息的时候,才会赶到最前方,去找程光和小皇帝。
  这一路上,秦家人玩得不亦乐乎。
  秦家的马车是特质的,一辆的造价,能在汴京买了大宅子!
  内部的装潢,以及车里的物件,包括软榻和暖炉之流,还是小钱。
  最贵的,就是整个车身。
  内芯是檀木,外边有精钢包裹,又轻便又结实。
  轮毂是金大坚精心研制出来的合金。
  本来打算用熬制后的牛筋,当车轱辘,可做出来之后才发现,冷却后的牛筋,几乎没有弹性。
  因此,车轮完全是用犀牛皮做的!
  担心磨损,几乎每走六七百里,就要重新换上新车轮!
  估计这一路走下来,光是车轮的消耗,就能有上万贯!
  可耐不住秦家有钱...
  和后世不同,秦岭深处的犀牛,多得都成祸害了。
  也就是不大好逮罢了。
  哪怕再崎岖的路,秦家的马车内,都感觉不到丝毫的颠簸。
  由于马匹够给力,加上马车轻便,速度一点都不比先头部队的骑兵慢!
  将士们看着这辆马车,一会跑前,一会跑后,恨得牙根都痒痒。
  或许,是出于嫉妒吧...
  晚上!
  沈月遥又带着一大家子人,跑来找程光。
  沈月遥带着一大两小,走进了程光的帅帐。
  张亮通报一声,掀开帐篷帘子走进来。
  刚才在外边,他就闻见一股子香气,格外的勾人。
  可进来一看,却发现,柳白、程光、岁儿,一人一个木盆,正在泡脚...
  等看清楚木盆里的东西之后,他几乎要昏过去了!
  早就知道秦家有钱,可再有钱,也没有这样祸祸得吧?!
  他们泡脚的木盆里,竟然飘着一层香料!
  要知道在汴京城里,花椒之类的香料,几贯钱也就能买一小撮。
  权贵家里,也只有在摆宴席的时候,才舍得用上一点。
  他们竟然用来泡脚?!
  见张亮黑着脸要出去,沈月遥摆了摆手,道:“老张,那盆是你的!”
  张亮想了想,迟疑老半天,这才犹犹豫豫的走过去坐下。
  见他恨不得把一盆子洗脚水喝了,尝尝咸淡的样子,沈月遥道:“赶紧舒坦舒坦,行军好几天了,去去寒!”
  张亮突然为自己感到几分悲哀。
  一路上,秦家的排场,他算是真正见识到了。
  穿金戴银,乃是暴发户干的事情。
  你看沈月遥,浑身上下就一件月白色锦衣,加上一双普通的布靴。
  看起来普普通通的,内含的价值,却根本不是那些个暴发户能比的。
  就说他的布靴吧。
  表面上没什么稀奇的,汴京城里的铺子中,一贯钱能买上四五双。
  可实际上,除了表面那一点细麻布之外,内衬全是用蜀锦做的。
  别人家,鞋垫子里填充的要么是乌拉草,要不是碎布头,而沈月遥的,则是兽皮!
  普通兽皮也就罢了,顶多比丝绸贵一点有限。
  可沈月遥用的,却是猪婆龙的皮!
  而且,是脑瓜顶上最嫩的一块!
  每头猪婆龙,也就是小孩巴掌大那么一块能用!
  光是这块皮子的成本,起码就要上百贯!
  要知道,猪婆龙生在南方,光运输就要花多少钱?
  张亮心中哀叹。
  人家一双鞋子,就比自己全身上下的行头都值钱。
  想想自己,和高句丽人勾结,就为了那么十几万贯银子,估计还比不上沈月遥出来玩一趟的花销...
  人和人,真是没法比...
  张亮又犹豫了老半天,才脱了靴子,把脚伸进木盆里。
  看着飘在木盆上,那厚厚的一层香料,他的心都在滴血。
  这可都是好东西啊!
  他感觉,等泡完脚之后,若是不把脚当鸡爪子啃了,都对不起这些香料。
  程光被烫的呲牙咧嘴,也舍不得把脚抽回来,一个劲的倒吸气。
  “老夫前半辈子算是白活了...”
  他不禁感叹。
  打了几十年的仗,还是头一次感到,行军竟然是一种乐趣!
  早上一睁眼,就有人送来吃食。
  今天是羊肉泡馍,明天是一大碗臊子面,每天都不重样。
  老天爷!
  谁家行军的时候,不是吃硬邦邦的干粮?
  若是习惯了这种待遇,以后还怎么打仗?
  中午休息的时间比较紧迫,不能安营扎寨。
  往日都是随便找个草稞子凑合凑合,也就罢了。
  可这一次,大军刚一停下来,就有秦家的人送来吊床。
  往树上一捆,再往上一躺,盖着厚厚的西域毛毯,舒服的让人想长眠不醒。
  晚上的时候,比在汴京城里的待遇还好。
  而一座半人高的暖炉,摆在帅帐中间,程光每天晚上都能热醒好几回!
  冬天行军,寒冷是最大的问题。
  现在,成了笑话!
  程光看着自己被烫的红彤彤的脚,喃喃道:“老子是去高句丽打仗的吗?”
  他甚至都有些怀疑,这一趟,纯粹就是去送沈月遥玩的...
  两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,让岁儿心中格外的鄙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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